活动动态

关于开展2023年北京大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评选的通知

来源: 教务长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3-11-08


全校各单位:

为系统总结我校美育工作经验和创新成果,进一步深化我校美育及五育并举改革创新实践,为后续全国及北京市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推选工作做好积极准备,现面向全校各单位开展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征集及评选活动,通知如下:

一、参选范围

面向校内学生开展美育课程或组织美育实践的教师,负责美育工作的管理人员。

二、选题方向

本次评选重点征集以下内容:

(一)美育专兼职教师队伍建设;

(二)美育课程建设典型做法,包括但不限于:

2.1 公共艺术课程建设与推进模式;

2.2 美育实践课建设与推进模式;

2.3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进学校的美育课程建设;

2.4 特色美育体验课程开发与实施

2.5 学科交叉融合的美育+”课程建设;

2.6 大中小一体化美育课程建设与实践;

(三) 美育实践品牌活动建设典型做法,包括但不限于:

3.1 学生艺术社团及实践工作坊建设;

3.2 美育浸润行动的经验做法;

3.3 特色美育资源开发建设;

3.4 美育资源整合运用以及共享共建典型做法;

3.5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以及相关美育基地建设;

(四)大美育生态体系的创新构建,包括但不限于:

4.1 以美育为核心的五育融通探索与实践;

4.2 大中小一体化美育实践品牌活动建设。

三、评选程序

(一)院系(部门)推荐。各院系(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组织优秀案例推荐工作,经院系(部门)党组织政治审查后上报。

(二)材料初审。素质教育委员会办公室(教务长办公室)对案例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三)学校评审。素质教育委员会美育分会组织专门评审小组,提出建议入选名单后报教务长办公会审定。

(四)结果公示。审定名单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校内公示,接受异议并做出相关处理。

(五)名单公布。评选结果经公示无异议,正式公布。

四、评选原则

(一)真实性:从实际出发,充分体现时代要求,禁止虚构、杜撰和抄袭。

(二)创新性:以体制机制创新为突破口,为推进我校美育改革发展进行积极探索,方法上有创新,措施上有亮点。

(三)实效性:对我校美育改革发展具有明显的推动作用,取得积极、良好的效果,得到广泛关注和认可。

(四)典型性: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具有借鉴意义和应用价值。

五、案例相关要求

(一)内容要求

1、案例内容应是正在开展或三年内开展过校内实践的,如有公开发表需在案例申报表(附件1)中说明;

2、近三年获得市级以上奖项的案例需重新申报,并在案例申报表(附件1)中说明是否在之前内容基础上有更新;

3、案例文本须主题突出、层次分明、特色鲜明、资料翔实、语言生动且富有感染力,内容应包括背景、做法、成效、探讨等要素。案例正文不超过5000字,摘要不超过300字。除文本之外还需要提供典型照片或视频。

4、每篇案例署名作者不超过5人,引文注释一律采用尾注形式。

5、案例格式要求请参考附件2

(二)报送名额

每个选题方向,各单位推荐案例原则上不超过5项。

(三)报送办法

1、各院系(部门)组织案例征集与推荐,以院系(部门)为单位统一将案例、加盖公章的申报书扫描版、汇总表电子版及盖章扫描版发至邮箱:provost@pku.edu.cn。邮件标题请注明北京大学美育优秀案例申报字样。

2、报送截止时间为:20231122日中午12:00

3、咨询联系:冯老师,62766008;万老师,62766308

北京大学素质教育委员会

教务长办公室

2023118


    附件1:2023年北京大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征集评选申报书.docx    
    附件2:案例文本格式.docx    
    附件3:2023年北京大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征集评选汇总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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